Wednesday, 25 August 2010

弃婴与杨伟光 http://merdekareview.com/news/n/14657.html

3 comments:

  1. 怎樣華麗的言論都會出現 , 寫得出得都總有大堆大道理 .........

    我還是認為種毒製毒反毒到買賣毒和吸毒的都得死 !

    棄嬰者 ; 只要棄嬰時已到了合法年齡 , 也一樣都得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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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这个年代,人们什么时候才会发现“人的存在”、生命自主权以及生命价值?还是只能随波逐流,继续甘做君主、政府机关、宗教、僵化制度的奴隶?"

    GOOD!

    but, to some extent, 人人都有生命自主权,可也有剥夺他人生命权。 you get to choose what you want or do not want to do, 这个世界这么多没钱人, 这么多凄惨童年人, 这么多家庭破碎人, 人人都可以说, 为生命奋斗, 为势所逼, 所以贩毒也好,杀人也好, 都应该宽恕吗?
    其他相同背景的人, 好像都没有选择贩毒啊, 他选择了这条路, 我们还要给他第二次机会, 因为他没得选?
    我还没有听说过, 这个世界, 有良好背景的人要去贩毒啊。。。如果调查一下大部分犯刑事罪的人的背景, 基本上都有值得同情的理由, 难道个个都要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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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个人认为:某些时候,该冷血的时候,还是得冷血。。。

    道德观都是两面说,看我们自己的处世成熟度到达那一个阶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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