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7 May 2012

單身儲蓄不要少於1/3收入 - 康健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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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儲蓄不要少於1/3收入
2006-09 康健雜誌 作者:蕭碧華
生活中,總有許多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當遇到的事情是突如其來的意外時,你會怎麼處理?其實有許多事情是可以未雨綢繆的,當意外來臨時,生活才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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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貴族的儲蓄不要少於收入的三分之一

時下很多單身貴族都喜歡吃美食、上高級餐廳,穿的衣服及用的東西也很講究品味,與小家庭比起來,單身貴族因為較無家累,反而容易陷入無節制的開銷情境中。

這樣的情形不只發生在收入較好的單身貴族中,剛出社會的年輕人因為開始有能力賺錢,可以自由支付收入,也很容易成為「月光族」,月底前就已花光光。甚至以為只要年齡愈長,薪水就會跟著升高,於是無限制地買名牌、分期付款、預借現金……。

有位讀者來信提到,他在發生車禍、工作被迫停止,又必須付醫療費時,才警覺年輕≠無敵鐵金剛,幸好之前曾經存了一點錢,度過了這次的難關,但是錢也用得差不多了,他說,這種身價歸零的感覺實在不太好。

或許年輕人覺得「及時享受才是王道」,我還是建議用「螞蟻族」的心態,來面對工作及金錢,而不要像「蟋蟀族」,天天花在當下。

如果沒有其他的負擔,單身貴族反而是最有辦法儲蓄的人,也不必省到太省,每個月薪水發下來的時候,先將三分之一撥到另一個絕對不動用的帳戶中,以月薪2萬4千元的人來看,即使無利息,每月存8000元,30年將近300萬,也是一筆可觀的數字。

假如你是吃家裏、住家裏的單身貴族,每月若能存到薪水的一半,以月存1萬2千元來說,30年就有近450萬,想像不到吧!

許多單身女性在年過35歲之後,感覺自己應該不會結婚,也燃起「為自己存錢」的動力,當存了一筆錢之後,就會開始萌生「到底要不要買房子」的念頭,我的建議是,先想一想退休後,要住在哪裏?

我認識一位過去留學美國的女性,她原本想買房子,但又有很強烈的慾望想到美國退休,我就建議她不必買房子,反倒是多存錢;另外,也有人很嚮往鄉下生活,那麼也可以不考慮買屋。

但如果你認為自己是個都會人,不活在大都市會很難過,又有固定的收入,那麼就可以開始尋找適合的房子,如此一來將會比較有「定下來」的感覺。

隨時會失業的危機意識,不可沒有

一對名校畢業的中年夫妻,育有兩個讀高中的小孩,任職於外商高階主管的先生,和任職於大企業的秘書太太,兩人月薪加起來超過15萬,可說是個令人羨慕的家庭,沒想到屋漏偏逢連夜雨,先是太太的部門結束,使得太太沒頭路;緊接著先生又被公司解雇……

由於這對夫妻從入社會開始,薪水就比一般人高,長期養成了高消費的習慣,即使育有兩個小孩,因為置產,每月薪水花到剩不到1萬,保險也未買周全,致使夫妻倆失業才不到三個月,日子就快要撐不下去。

以上這種故事是有可能發生的,原因是我們大多數人要享受類似美國人的生活型態、有車、有屋,加上養兩個小孩,如果生活不節制,在大台北很容易超過10萬元,扣掉所得稅、房屋土地稅、汽車燃料牌照稅、車位油錢、保險、補習、旅遊等費用,每月要存1萬元可能很困難,很多人在初聽到這個故事時,第一個反應就是驚訝,想不到「夫妻兩個人都是高收入、高學歷,也會失業?」接著則是疑惑「他們倆賺那麼多錢,為什麼每個月存不到一萬?」

答案是──他們沒有「隨時會失業」的危機意識。

單身貴族一人飽、全家飽,更容易在快樂的享受生活中失去隨時會失業的危機意識,由於我在35歲、先生驟逝那年,曾經嘗過失去經濟支助的無力感;在替人規劃財務時,也看到許多高收入、低存款的例子,我想,一個人除非親身經歷過沒錢,否則真的很難了解那種被錢逼到窮途末路的痛苦,我相信大家都不希望自己沒錢,但也沒有人可以保證現在的工作、收入可以持續到退休,所以「隨時會失業的危機意識」還是不能沒有,即使你很會賺錢,也不要太奢華,先把安全感存下來吧!

你會將錢用在誰身上?

一位近40歲的林小姐來信詢問:「我每個月賺6萬元,工作了15年,卻存不到50萬,而且我不太買東西,也沒貸款,頂多就是與朋友吃吃飯而已,怎麼會存那麼少錢呢?」

按照她的說法,工作15年只存到50萬,真的是太少了,難道是她記帳記得不夠清楚,漏掉一些沒注意到的大筆開銷嗎?

「沒有,我的消費很單純,平常也不化妝,也不買很貴的保養品,真的就是和朋友吃飯而已。」她在信上如此回答。

林小姐在兩次來信中,均提到自己不浪費,頂多就是和朋友吃飯而已,於是,我針對吃飯這件事提醒她,並請她再多回想,有沒有借錢給別人之類的事情。

不久後,林小姐回信了,她說,自己的確會借錢給朋友,但是到底借出多少,自己也忘了,「因為都是好朋友嘛,所以當初借錢出去的時候,就有對方可能還不了的心理準備」。

此外,針對吃飯這件事,林小姐提到,她與朋友一同吃飯時,幾乎都是她出錢,「有時候5個人就吃掉5000元」。

這就對了,雖然林小姐不買名牌,但她請朋友吃飯所花掉的錢,數字都不小,一個月只要吃10次飯,大概就花掉一半的薪水,加上她又很好心地將錢借給別人,難怪自己也存不到錢了。

我們一般人或許不會像林小姐一樣,對朋友好到如此的境界,不過林小姐的故事,倒可以給我們一個省思:「我們會將錢會用在誰的身上?」

一位朋友除了將錢用在自己身上外,還會奉養父母;一位朋友固定將收入的10%捐給慈善機構;另一位朋友則是用在孩子身上超過自己花費;還有一位朋友將錢借給先生的姊姊,導致自己的銀行存款少了一大半;還有人必須與先生共同負擔公婆住在養護中心的費用……

有人認為花錢是一種藝術,不過林小姐的故事卻說明了「將錢用在誰的身上」更是我們不能忽略的事情,尤其是結婚之後,與我們有關係的人更多時,很可能會面臨一些婚前不會遇到的狀況,像是被妯娌借人頭買房子、替公婆付貸款之類的事情,這些狀況或許不會發生在每個人身上,但總是預想一下比較好。

不管你的錢會花在誰身上,就算是花給自己,請遵守一條鐵律──用錢時,千萬不要超過自己可以負擔的範圍!

作者為聯傑財務顧問公司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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