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9 May 2012

2012年05月30日 - 鄭丁賢‧小華要當首相 - 馬荷加尼 - 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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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六年級的作文課,出了一道題目:“我的志願”。
小華提起筆,洋洋灑灑寫了兩張稿紙,第一句話就是:“我的志願是當馬來西亞的首相。”
3天後,小華接到批改後的作文,分數全班最低,只有30分;老師還寫下評語:“志願不實際,你是華人,怎麼可能當首相?扣分!”
小華年紀雖小,卻有醒覺意識;他找老師理論去。
老師回答:“伊斯蘭黨長老聶阿茲都說了嘛,要當首相可以,但必須是穆斯林。你又不是穆斯林,怎能當首相?”
小華反駁:“我老爸說,憲法沒有規定穆斯林才能當首相,只要是大馬公民,就符合基本資格。”
老師無話可說,把他帶到訓導室,請訓導主任處理。
訓導主任拿出《馬來西亞前鋒報》星期刊的專訪,說道:“你看,退休大法官說,首相是由下議院議員選出,而議員多數是馬來人穆斯林,所以非馬來人要做首相是不可能的事。”
小華不服氣:“即使是馬來穆斯林議員,也未必看膚色和宗教來選首相。只要一個人的能力強,人品好,即使不是馬來穆斯林,也可能會被推選為首相。”
訓導主任啞口無言,說道:“你那麼愛說,就去和副校長說吧。”
副校長見了小華,嚴肅說道:“小華,我知道你的志願很偉大,但這是不可能達到的,為了避免你希望愈大,失望更大,我鄭重告訴你,不能以首相為志願。”
小華回應:“副校長,你又憑甚麼這麼說?”
副校長拿出前日報章,說道:“Nah nah,東姑阿茲說,根據馬來西亞的傳統和國情,非馬來人和非穆斯林是不適宜出任首相的。”
小華還是不屈服,回答:“傳統和國情也不是不能改變的,以前的美國人說,有色人種不適合擔任美國總統;但是,奧巴馬不也做了總統?”
副校長說不出話,把小華帶到校長室。
校長見到小華,臉露笑容,和藹可親的說:“小華,你想做首相是嗎?”
小華:“是的,你說甚麼都沒有用,我打定主意,就是要做首相。”
校長:“沒問題,你當然可以。
只是,馬華總會長蔡細歷說,要先potong,你要嗎?”
小華雙手遮住下檔,驚道:“我不要做首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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